每位教师10年内须有规定的流动记录;
学区、集团内1-2年的交流轮岗工作历程将作为提任校级干部的要紧原因;
新评特级校长、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高于20%左右的职员流动到乡村学校或公办初中强校工程实验学校支教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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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上海教委、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大上海中小学教师人事管理规范建设的指导建议》,为促进校长教师合理流动、优化中小学教师资源配置提供规范保障,整体提高基础教育优质均衡进步水平。
八大“组合拳”,激活“一池水”
《指导建议》以学校进步为中心,以学生进步为根本,围绕统筹用事业编制资源、健全职位设置管理、优化引进和招聘规范、完善职位聘用管理规范、革新考核评价机制、健全交流轮岗规范、逐步打造退出机制、优化学校绩效分配规范等方面打出“八大组合拳”,致力激活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的“一池春水”。
《指导建议》指出,要根据“坚持总量调控与统筹用、坚持城乡标准统1、坚持向教师职位倾斜”原则,统筹事业单位编制资源,优先保障中小学教育教学进步需要。全方位统一城乡中小学机构编制标准,各区要加大对地区内中小学事业编制总量和结构的动态调整,要进一步革新服务供给方法,整理、拓宽优质社会资源,探索推行兼职教师的规范。
《指导建议》指出,市级根据“分级分类”和“基本比率+勉励比率”的思路,聚焦学校教学工作的核心功能,同时适合考虑集团化、学区化办学等重大改革任务、办学特点、科研、援建等外围功能所需的专业技术职员需要,打造区级统筹的职位“蓄水池”新模式,打破职位资源校际壁垒。各校要充分发挥用人自主权的优势,依据事业进步需要,自主制定专业技术职位设置策略和管理方法。
支持各区探索以学区、集团为单位,依据职位设置的需要和实质需要统筹招聘教师。鼓励和支持各区积极革新公开招聘考试方法。保障上海高校毕业生到本市乡村学校任教列入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与非沪籍生源高校毕业生到基础教育学校任教、赴乡村学校任教和从事紧缺学科任教的,申请办理落户予以加分,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本市乡村学校任教。
鼓励各区积极探索打造校内竞聘、学区和集团内竞聘、跨学区和跨集团竞聘等多种形式角逐上岗和统筹调剂相结合的教师资源配置模式,打造角逐择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于校内竞聘、学区和集团内跨校竞聘、跨学区和集团竞聘后均未上岗的教师,学校、学区、集团、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依据实质统筹调剂。
鼓励学校拟定不同工作职位的分类考核指标和考核方法。探索打造学区、集团内相对统一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健全学校、教师、学生、父母和社会多方参与的教师考核评价方法。推进教师考核评价工作的系统推行,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职称评聘、资格注册、薪资分配与续订聘用合同等工作的要紧依据。考核评价中工作有重大突出贡献的教师,允许破格晋升。
第六拳:健全交流轮岗规范
依据《指导建议》精神,各区要采取绝对流动和相对稳定的举措,明确交流轮岗的对象和条件,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达到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年限的专任教师均应交流轮岗。每位教师10年内须有规定的流动记录。交流轮岗可采取按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对口支援、乡村学校支教等多种渠道和方法。
上海将完善骨干教师流动“蓄水池”机制,重点推进乡村学校、初中强校工程实验校校长教师资源的统筹均衡配置。新评特级校长、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高于20%左右的职员流动到乡村学校或初中强校工程实验学校支教3年。将学区、集团内1-2年的交流轮岗工作历程作为提任校级干部的要紧原因。
同学段学区、集团每年教师交流轮岗人数应达到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20%,跨学段学区、集团每年教师交流轮岗人数应高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5%,流动时间不能低于2年,其中骨干教师比率均高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三到五年内,通过骨干教师流动、培养等多种方法,确保每所小学至少有1-2名高级教师、每所初中高级教师的比率高于5%,每所高中都有1名正高级教师。
上海的教师流动工作已有了非常不错的基础,从市级层面,2013年本市初次拓展特级校长流动以来,逐步将流动范围扩大到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到今天已有151名特级校长、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参与流动工作。从地区层面,各区也积极推进,2019年共有8437名教师参与流动,约占教师总数的5%。
第七拳:逐步打造退出机制
《指导建议》指出,要健全中小学教师资格注册规范。对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没合格,或师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进行中小学教师资格初次注册,不能再从事教学工作职位。对教师资格按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职员,不能再从事教学工作职位。师德失范一经查实依规依纪给予处置,紧急的依法撤销教师资格,遭到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不能从事教育工作。
第八拳:优化学校绩效分配规范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聚焦重点工作和改革项目,健全区10%总量统筹分配方法,核定学校薪资总量时,要充分彰显各级各类学校办学特征和教师职业属性,打造动态平衡机制,使各学段教师的绩效薪资水平保持科学适当的关系。加强勉励,健全学校分配策略,落实学校分配主体责任。
稳步推进,这三个区先行先试
《指导建议》的推行范围为全市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教职工。为确保稳步推进推行,确保规范有序,《指导建议》将第一在奉贤、松江和浦东三个区试点,逐年推进,争取用2-3年时间在全市覆盖中小学教师人事管理规范建设工作。
在1月14日举行的《指导建议》文件发布媒体座谈会上,上海教委副主任李永智发言指出,在先行试点区试点过程中,要准时评估总结,健全操作步骤。一些区和很多学校都有一些好的方法,可以推广、辐射和示范引领。
加大中小学教师人事管理规范建设,是新年代健全教师管理体制机制的重点环节,是深化教育范围“放管服”改革的重大举措,是推进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要紧内容。《指导建议》将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用途,强化多部门协同机制,规范管理,促进学校可持续进步,办好人民认可的教育。
李永智表示,“流水不腐,户枢不蠹”,要让体制机制“活”起来、校长教师“流”起来,优质资源“动”起来。全方位推进中小学教师人事管理建设,将释放出教师的新动力、校长的新干劲、学校的新活力、资源的新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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